关于修订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和停考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初、中级证书考试的通知

2015-12-15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考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自学考试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停考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合作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不再作为合作开考专业,其中的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课程不再作为自学考试专业课程。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美国国际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初、中级证书课程不再安排考试,2016年仍按原计划安排上述非学历证书课程考试。

三、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计划中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考生于2017年前已通过的原非学历证书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即:无需重复报考相同名称且相同代码的相应专业课程)。新的考试计划于2017年1月起执行(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不变,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修订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首次考试时间为2017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中,因政府、政策与经济学(00937)课程2016年全国不再安排考试,故2016年将安排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法(90937)课程的考试。

五、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主考学校仍为北京大学。

 

附件:1、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修订) 

      2、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修订)

       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2016年考试时间安排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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