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的通知

2024-04-22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4〕8号)和相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具有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

二、招生方式

参加2024年自主招生试点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生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教育教学需要,自行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进行录取。被录取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三、报名资格

已参加2024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我市2024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招生录取办法

(一)考生在5月12日-16日期间,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持“2024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24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往届生和外省回京考生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领取。

(二)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选择1所测试合格学校(专业)报考。考生须将经本人和父母(监护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和“体检表”交给确认报考的学校,作为报考该学校(专业)的依据。招生学校完整填写 2024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回执”,加盖公章后交给考生,作为录取凭证

(三)考生可于5月20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关于我们| 收费公示| 考试票据| 招考咨询| 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网站信箱|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邮编:100083咨询电话:010-8919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