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2021-05-08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专业加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试资格

专业加试包括提前招生专业测试和统一招生专业加(面)试。经市教委和考试院批准的学校方可在规定时间组织专业加试。

二、加试时间

专业加试统一安排在7月6日至9日进行。各校须将加试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在《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上公布。 

三、加试办法

(一)提前招生

1.报考贯通培养项目以外的其它学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每位考生可以参加多所学校专业测试,但只能报考一所测试合格的学校(专业)。

2.参加其它学校提前招生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成绩单”和“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到提前招生学校领取《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提招登记表”),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测试。

3.考生完成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若拟报考该校,需将“成绩单”、本人及父母(监护人)签字的“提招登记表”交给学校,作为正式报考该校的依据。

4.贯通培养项目提前招生加试工作参照统一招生加试进行。

(二)统一招生

1.考生报考统一招生须加试的专业,均须到招生学校进行专业加(面)试,加试合格后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2.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成绩单”和“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到招生学校进行加试。其中需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应按要求出具相关证明。

3.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组织进行以外语能力方面为主的资格性测试,按照不超过各项目各区计划1:5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

4.招生学校要及时告知考生加试结果,辅导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并在规定时间通过中招信息服务平台录入加试合格考生信息。

四、工作要求

各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加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加试工作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确保师生健康安全。招生学校要在全市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加试,加试中不得对考生进行文化课考试,并严格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各加试学校于5月14日前向考试院中招办报送加试工作方案。

 

  附件: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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