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等5个专业部分课程互认替代办法的通知

2017-03-07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影视表演艺术(专科)等三个专业以及停考相应影视职业水平证书考试的通知》(京考自考〔2016〕30号)文件通知精神,为使上述文件中涉及的专业顺利停考,部分不能按时毕业的考生继续进行自考学习、考试,经研究,现决定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科)2个专业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科)部分课程互认替代,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部分课程互认替代,自2017年6月起开始执行。

一、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科)互认替代关系如下:

序号

影视表演艺术专业(专科)

广播电视编导(专科)

说 明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9493

影视文学基础

5

04729

大学语文

4

1门顶1门

 

 

 

04515

写作基础与应用

6

2

97937

影视作品分析

4

01177

电视作品赏析

5

1门顶1门

3

09497

语言艺术技巧㈠

8

91173

影视声音艺术

5

1门顶1门

00992

声乐㈠

8

 

 

 

二、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科)互认替代关系如下:

序号

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科)

广播电视编导(专科)

说 明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9493

影视文学基础

5

04729

大学语文

4

1门顶1门

 

 

 

04515

写作基础与应用

6

2

91123

数字图形图像基础

5

01172

数字制作技术基础

6

1门顶1门

3

 

09501

影视美术造型

7

01171

电视摄影造型基础

6

2门顶2门

09500

影视画面透视

5

01170

电视画面编辑基础

6

09502

置景工艺与制图

5

 

 

 

09504

数码影像画面设计

4

 

 

 

09506

平面设计软件㈠

4

 

 

 

09507

数码设计软件㈠

6

 

 

 

三、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与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互认替代关系如下:

1. 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任意两门专业方向课程可替代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中的任意两门必考专业课程;其余不重复的专业方向课程(见下表)可一门对一门顶替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中的选考课程,不考英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这些顶替选考课程的专业方向课程包括: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12169

影视数字设计基础

6

2

12168

影视色彩设计

6

3

12174

数字影视平面平面制作

6

4

04359

化妆设计原理与技巧

6

5

10412

计算机辅助设计(Photoshop)

6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必考课程中的任意两门专业课程可替代影视美术设计(独立本科段)中的任意一个专业方向中的两门专业课程;其余不重复的必考专业课程可顶替影视美术设计(独立本科段)中的英语替代课程。

四、上述3个影视专业的考生,可按照以上课程顶替办法,选择按影视专业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计划学习、考试,符合相应规定的毕业要求均可毕业。

2019年7月前,考生可按照上述5个专业中符合毕业条件的任意一个专业申请毕业,但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在申请毕业时不得重复使用。2019年7月起,不再办理影视3个专业的毕业申请,考生可以申请广播电视编导相应专业毕业。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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