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名单

发布时间:2021-05-17 期号: 1555期

  

  现公布2021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名单(详见下表)。请名单中考生到考试所在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

  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北京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见1555pdf第14-15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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