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自考新生本月下旬照相

发布时间:2009-05-0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任卫军)  记者从市自考办获悉,7月自考新生将于本月下旬照相,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别忘在规定时间照相,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
  据了解,7月自考将安排16个专业考试,其中包括4个常规自考专业和12个应用技术教育考试专业。常规自考专业接受新生报考。本次常规自考开考的专业为商务管理专业(专、本)、金融管理专业(专、本)。考试将于7月3日至5日在西城区和延庆县进行。其中,西城区自考新生照相时间为5月21日、22日,延庆县自考新生照相时间为5月20日。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次参加自考的考生要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报考专业相关课程,报考成功(所报考课程已缴费)后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首页,输入注册登记号,点击查询报考结果信息单按钮,取得正式准考证号,凭身份证号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照相手续的考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据悉,6月23日新生可到所注册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6月18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可自行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可下载或打印《考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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