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4月1日截止

发布时间:2022-03-28 期号: 1620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2022年春季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已于3月25日开始。考生报名后要查询自己是否通过网上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需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下一步操作。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体检结论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2日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在此次认定时有效。考生可自行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预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5日7时至4月1日16时。考生报名要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选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春季第一次报名确认点”。

  资格审核将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考生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据此提示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考生要于4月2日12时至13日16时登录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审核系统,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资格认定”栏目,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可直接按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办理时间为4月2日12时至14日12时。

  系统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应按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认定机构网上复审通过后,系统将显示“审核通过”。网上复审将在4月13日16时前结束。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系统显示“需现场办理”的,要先按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再携带材料原件,经预约后前往现场进行办理。预约时间为4月2日12时至13日16时。现场提交材料时间为4月7日至13日,每天9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6时30分(周六、周日除外),地点为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系统显示应当现场办理,但未按时预约或办理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系统显示“审核未通过”的,表示考生不符合认定条件,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完成办理的考生可登录网上审核系统或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资格认定”栏目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选择邮寄证书的,要在4月14日12时前完成缴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邮寄服务但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选择自取证书的,可登录网上审核系统预约,携带预约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要在4月1日16时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选择各区认定机构设置的相应确认点。网上或现场办理和领取证书具体事宜可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

  考生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要真实准确,应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其作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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