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准入类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降低或取消

发布时间:2022-03-22 期号: 1618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降低或取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

  《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方案》自2022年起实施。除调整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外,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其他考试报名条件不变。调整的考试项目包括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一级)、注册验船师、渔业船员、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拍卖师、注册计量师(一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执业药师。

  人社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压减报考人员需提交的书面材料,进一步优化考试报名服务,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

  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与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对应,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人社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职业资格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严格制定考试大纲,认真履行命审题职责,在考试中加强对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力度,严厉打击考试违纪行为,强化对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的专业能力评估和继续教育,确保政策落地后职业资格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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