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 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发布时间:2022-01-10 期号: 1604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同时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

  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护士执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计量师(一、二级)、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设备监理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

  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电子证书使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或有关部门指定机构的电子印章:拍卖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税务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推行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项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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