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即将开赛

发布时间:2021-05-31 期号: 1559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民政部、人社部将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大赛分为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5月至7月,组织开展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7月至9月,组织开展省级选拔赛;11月组织开展全国决赛。省级选拔赛由各地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组队参赛,全国决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队员组成。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占总分的30%;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占总分的70%。

  大赛设选手个人奖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2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选手不超过全国决赛选手数量的50%。综合考虑各地组织选拔赛和参加全国决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对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全国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对在全国决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全国组委会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杯和证书,向获得优胜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其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选手,经人社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