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教师资格认定3月30日起网报

发布时间:2021-03-27 期号: 1541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2021年春季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已经启动,网上报名将于3月30日开始。申请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现场审核在北京市政务中心进行。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审核在各区认定机构进行。

  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进行。3月30日8时至4月9日16时,考生可登录http://www.jszg.edu.cn网站填报个人信息,报名入口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确认点应选择“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春季第一次报名确认点”。

  本次认定中,系统会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自动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核验的信息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条件。如系统显示“犯罪记录核查未通过”,则申请人无法参加本次认定。如系统显示某项条件“核验已通过”,申请人现场受理时无需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如系统显示某项条件“待现场核验”,则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需携带相应材料原件。

  4月11日至27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网审预约系统(http://yuyue.bjtcc.org.cn)或使用手机微信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持系统发送的预约信息在预约时段内到达受理地点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月12日至27日(周六日除外),每天9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6时30分,申请人要按照预约时间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提交材料。现场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即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现场受理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分别为邮寄或自取。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邮件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选择自取的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要求,先在预约系统预约,再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021届本科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按期毕业后方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证流程北京市教委将另行通知。

  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入口要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可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现场受理通过的申请人应根据各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相关通知或回执,凭通知或回执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提醒,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认定机构网上审核及申请人现场受理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经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申请人网上报名或预约时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图片。该《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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