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应考 为人师表

发布时间:2021-03-15 期号: 1537期

蔡文玲

  3月13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举行。北京教育考试院社考办呼吁考生诚信应考、为人师表。诚信是一名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成为一名合格教师的第一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作弊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作为一名合格教师应该具备的基础条件和必要条件。教师是国家的重要人才资源,承担着培养人才的责任。只有以身作则,才能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希望所有考生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共同遵守和维护考试秩序。

  近年来,各地考试中出现了一些干扰考试秩序、违反考试纪律的现象。如携带违禁违规物品进入考场,通过高科技手段作弊等。既扰乱了正常考试秩序,又影响了考生职业发展。2019年11月,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某地区一考生放在考试座位上的手机闹铃在关机状态下响起。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作出处理: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此考生不服诉诸法院,认为自己是无心过失,携带关机的手机不存在作弊。一审法院认为,手机属于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开机与否。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携带手机参加考试的行为属于考试作弊,并无不当。该考生之后多次上诉,结果维持原判。北京教育考试院社考办提醒,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防止有意违规和无意违规。

  考试期间,北京教育考试院将联合公安、信息、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值班、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和防范高科技群体舞弊行为。针对猖獗的不法分子有组织地利用现代化通信工具在考场内外进行高科技舞弊行为,将加大投入,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多项措施,通过信号屏蔽、金属探测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多管齐下,进行有效防范。此外,北京教育考试院还将加强考试值班期间的舆情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互联网,特别是新型网媒如微博、微信上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有害信息监控。

  考生要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考试违规违纪作弊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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