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1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9-01-1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从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
  从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2019年35万人,2020年33万人,2021年32万人。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通过实施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大力开发见习岗位。多渠道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向见习对象精准推送见习信息,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拓展见习服务网上绿色通道,提升见习匹配效率。要加强见习全程指导管理,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材料,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加大跟踪扶持,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未被留用的人员,要加大跟踪帮扶,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通知》强调,各地要将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本地见习目标任务,加大政策资金保障和宣传动员,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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