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师二级综评 答辩时间确定

发布时间:2010-03-1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徐 凡)  记者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参加5月和11月全国统考营销师二级鉴定的考生综合评审答辩日期为6月19日和12月18日。
  据了解,参加6月19日答辩的考生论文上传截止时间为5月9日,参加12月18日答辩的考生论文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7日。参加营销师二级鉴定的考生论文需严格按照“营销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考核办法”的要求撰写。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和考试指南,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营销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论文要求在3000—5000字。考生要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得出相关结论,并将这一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论文中引用部分要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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