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协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分两次

发布时间:2010-03-1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徐 凡)  记者近日从人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今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共分2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鉴定时间为5月22日;第二批次鉴定时间为11月20日。
  据悉,今年人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继续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该项工作培训鉴定对象针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共设2个鉴定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其中,申报中级鉴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申报高级鉴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相关职业1年以上。
  据了解,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鉴定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0时;操作技能鉴定时间为上午10时30分至12时。四级理论知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判断题2种,操作技能为案例分析,题型为单项选择题。三级理论知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3种,操作技能为案例分析,题型为单项选择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2门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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