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资格初级部分科目试题有变

发布时间:2010-03-0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徐 凡)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定于5月15日、16日举行,初级部分试题有调整。
  据悉,今年会计资格考试各科目命题均以《2010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不超出大纲规定范畴。其中,中级各科题型与2009年相同,初级试题有所调整,“初级会计实务”提高了客观题的比重,题型不变;“经济法基础”将原计算分析题、综合题调整为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全部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
  据了解,《通知》对评分做了细化规定:“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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