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6月7日开考 艺术类志愿设置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4-05-30 期号: 1777期

今年高考6月7日开考

艺术类志愿设置有调整

北京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高考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进行,为期4天。本科普通批可填报30个志愿,与去年相比,艺术类志愿设置有所调整。

  考 试:    统考+学考等级考

北京市受教育部委托,高考实行自主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学考等级考。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考等级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由考生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统考英语听说考试与笔试分离,实行计算机考试,一年两次,第一次考试于2023年12月16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3月16日进行。其他外语(非英语)考试使用全国卷,听力考试一年两考,第一次考试于2024年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2024年6月8日进行。

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英语听说考试满分50分,其他外语(非英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取两次听说(听力)考试的最高成绩与其他部分试题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学考等级考科目成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折算,每科目满分100分。

本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以及学考等级考共6门科目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志愿填报:    艺术类志愿不再区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

本科阶段的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录取投档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多个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设置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一般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调剂”选项(本科提前批普通类B段除外)。

本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艺术类和普通类均设置A、B两段,并分别按顺序依次录取。

2024年起,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舞蹈类等6类艺术类专业进行艺术类统考,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与去年相比,今年艺术类A段由设置2个志愿调整为设置1个志愿,具有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艺术类B段不再区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设置20个平行志愿。

普通类A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部分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等在本段录取;普通类B段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和农村专项计划在本段录取。

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才能享受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

本科志愿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填报,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根据录取进程进行安排。

 

  专科志愿:    提前批艺术类设置20个平行志愿

专科招生设置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专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今年,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不区分美术类、非美术类,艺术类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

普通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专业。

专科普通批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

专科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至26日。

 

  征集志愿:    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和普通类B段不设置征集志愿。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本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

专科提前批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专科提前批普通类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初始密码为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切记不要泄露。考生要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录 取:    不同批次(类型)执行不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参加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学考等级考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学考等级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专科(高职)阶段采用“统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合格考”)科目(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中选定2门或3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考合格考科目成绩合格准予投档。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照顾政策:    照顾对象加分投档只取最高一项分值

烈士子女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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