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3 期号: 1579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帮助退役士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意见》明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原则,面向退役军士和退役义务兵,建立包括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设立培训台账,建立培训资金省级统筹机制,实现培训待遇省域内通兑。依托现有资源统筹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挥示范作用。全力支持不同学历层次的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建立健全行业教育合作机制,努力实现“入学即入职”。将退役士兵培训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打造“双创”升级版等国家战略,开展退役士兵创业培训。

  《意见》要求,军队要做好面向现役士兵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学习储备多种职业技能,取得更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离队前教育工作。军地有关部门建立军事专业与职业对应目录和军地职业技能证书衔接机制。培养院校要设计符合退役士兵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地方订单定向培养等方式,严把教学质量和教育纪律关口。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拓展职业上升空间。支持就业合作签约企业为受聘退役士兵提供多渠道、多层级、多频次的教育培训。

  《意见》提出,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有条件的地区在经费方面可对参战、军龄长、有立功受奖表现、所学技能多等级高的退役士兵学员适当倾斜,进一步提升财政保障的有效性和灵活性。

   <\\luo\E\正报排版\相关链接-黑.TIF>[相关链接]

  《意见》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带来哪些政策优惠?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问:《意见》能为退役士兵带来哪些政策优惠?

  答:一是提供更多学习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士兵走好退役后第一步并在职业发展生涯中持续培养赋能,是实现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的关键。《意见》提出“建立包括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教育培训体系”,让退役士兵在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同时,能通过适应性培训快速转变角色、融入社会,能在职业发展过程中伴随终身学习,有效提升职业能力。

  二是给予更全面的学习资助。《意见》提出,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实现了退役一年内和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助待遇一致,减免最高标准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本专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执行。为充分缓解退役士兵的工学矛盾和生活压力,《意见》还提出,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按规定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此外,《意见》中提到的由政府部门组织的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都是免费的,可同时享受。

  三是保障更多学习选择。为向退役士兵提供更多样、更高质的培训,《意见》提出,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引入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鼓励教育培训机构对接共享优质培训资源,纳入更多培训机构,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选择。对于已就业退役士兵,《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支持就业合作签约企业提供多样化教育培训。《意见》还提到,建设全国退役士兵网络学习平台,退役士兵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在线学习。

  

  问:《意见》对退役士兵的学历教育有哪些政策利好?

  答:《意见》对不同学历起点退役军人的学历深造提出了优惠政策。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支持复学,可按规定转专业,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并允许适当延长修业年限。

  对于高等职业院校退役士兵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普通本科、成人本科可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免试入学。

  对于本科学历退役士兵学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或免初试优待。

  对于初中学历退役士兵学生,其参加中职教育实行注册免试入学。

  对于高中学历退役士兵学生,其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单独招生,免文化素质考试;符合条件的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可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

  此外,依托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退役士兵可选择适合就业的行业系统内的高职院校就读,通过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等方式实现“入学即入职”。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