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职校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

发布时间:2019-03-0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中职校招生要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通知提出,各地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不协调的地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调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特别是贫困县、连片贫困地区、“三区三州”等,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要落实教育脱贫攻坚责任,实施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各相关省份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要求审核所属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招生工作办法及招生计划,指导和监督所属学校开展相关工作。要与扶贫部门加强对考生报名信息的比对,加强对建档立卡户考生的甄别,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及时完成新生注册建籍工作,落实好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工作。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要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在联合招生、互派教师、共建专业、资源共享和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合作,畅通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到东部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的渠道。要继续做好新疆、西藏内职班和内高班招生工作。

  通知强调,要严格公示学校招生资质,切实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要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在学生报名阶段,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所在行政区域内具备学历教育招生的学校资质,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反映学校综合情况的招生简章均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公示,其内容不得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招生政策相违背,不得与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本校招生章程相矛盾,防止招生学校以虚假不实信息骗招学生,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的招生工作结束。在招生录取阶段,要及时准确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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