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要携带合规用品应考

发布时间:2021-05-17 期号: 1555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马明星)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获悉,参加北京市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前要认真阅读考生守则,提前备好考试用具,按要求准备考试证件,注意答题时间,避免无意违规。

  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仅可携带考试规定的用品,即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为考生提供考试文具的考点除外)。其他用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根据相关考试规定,考试当天,考生要凭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指纹验证后才能入场参加考试。考生要使用激光打印机在A4纸上打印准考证,且不能污损条形码。在指纹验证入场时,考生需按要求出示准考证并核验指纹。验证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若考生验证3次均不能通过,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考生要在考试开考前15分钟前完成入场并按考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要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考生姓名、考号等,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对于外语及医学类学科综合考试科目,考生需按要求将试卷上白色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未粘贴的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在正式答题前,考生要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考生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能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研招办相关负责人提示,考生要注意考试各时间节点。如,开考指令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要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才能退场。考试期间考生不能提前离场,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的要在考点指定场所休息、治疗或等待,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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