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招录取时已添加照顾分数

发布时间:2020-12-0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马明星)  录取时参考的成绩,是已经加上照顾加分的吗?成考生日前在北京考试成考公众号后台提问。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成招录取是按照添加上照顾分数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的。

根据今年成招相关照顾政策,除部分享受免试入学的考生外,有50分、30分、20分和10分共4档加分政策。其中,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如为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级以上侨办证明);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少数民族考生;远郊区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的考生(以公安部门的备案为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9631[不含1]以前出生);获得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文明办颁发的证书)等,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对于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民政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或《自谋职业证》),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北京市成招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投档考生中,招生院校本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考试院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具体录取工作流程为:考试院成招办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基础上,提出预录取新生名单,考试院成招办审核批准后打印出录取名单,招生院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妥善处理。其中,特殊招生类型的考生在录取时,考试院成招办原则上按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不能录取时,将参加有剩余计划学校的志愿征集录取。若不能被所报专业录取,对于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学校可在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进行录取;对选择不同意调剂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考生到未填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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