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高考有关对外服务工作的公告 [置顶]

2020-03-02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进一步规范我办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高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我办有关对外服务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1.打印高考成绩证明;

2.补办考生高考录取证明、考生报名表等材料。

二、办理时间

自2017年10月1日起,每周五8:30—11:30集中办理相关业务(如遇法定节假日,在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13:30—17:00办理)。

三、工作场地

北京教育考试院C座一层业务大厅“高考业务”窗口。

四、提交材料

1.打印高考成绩证明

持考生身份证或《高考准考证》办理。

2.补办考生高考录取证明、考生报名表等材料

持考生身份证或《高考准考证》和用人单位(或部队)公函原件办理(身份证或《高考准考证》查验原件、公函原件留存)。用人单位(或部队)公函中应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及需要办理的具体事项等。

五、其他事项

1.申办人须提前准备好各项材料,按照先后顺序在窗口前自觉排队办理。

2.请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调度。

3.对外咨询电话:82837100。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2017年9月   

关于我们| 收费公示| 考试票据| 招考咨询| 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网站信箱|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邮编:100083咨询电话:010-8919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