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5-09-05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3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北京教育考试院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安排

重要时间节点提示: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充足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至结束前10分钟,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生仅允许携带必要考试文具入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严禁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以及任何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违者按考试违规处理。

2.考试采取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如一致,应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及诚信考试承诺等内容。

3.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

4.考生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客观题及选做题信息点须使用铅笔填涂。严禁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超出作答区域或错答区域的答案无效。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止作答。违者按违规处理。

7.考生离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违者按违规处理。

8.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9.因答题不规范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事项

1.如因身体原因需考试当天提供特殊帮助,请提前联系北京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10-89193989转7。

2.9月8日至13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点地址和考试时间,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3.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严禁在任何区域书写内容。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

4.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如有违规、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严肃处理。存在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三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认真学习附件《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内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配合监考员工作,避免因不了解规则或个人疏忽造成不必要的处罚。

附件1.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

附件3.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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