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0-09-29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考前14天前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监测无异常的考生无须上报监测结果)。监测无异常且“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需在1010日至1022日内登录“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上传“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下载并打印《2020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注:报考101718日考试的考生,上传健康码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不得晚于1015日)。

2.境外、京外返京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3.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考生,需于考前7日内主动与参加考试的考区考试中心联系,如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可由区考试中心登记并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确定未参加考试的退报考费,其它情况不退报考费;如本人坚持要求参加考试,须经各区教委和考试中心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安排其参加考试。

⑴考前健康筛查处于“居家观察”或“居住小区封闭管理”阶段的考生;

⑵考前健康筛查处于“集中医学观察”阶段的考生。

4.考生应适当提前有序进入考点,考点内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并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体温检测低于37.3℃、“北京健康宝”本人健康码为“未见异常”(绿码)、承诺签字并上交《2020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考生在考点内应佩戴口罩(不建议佩戴N95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

6.考生在考点内行进或停止间距要保持在1米以上,在考场内应按指定位置就座。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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