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全面取消集体报考方式的通知

2016-11-14

自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集体报考方式将予以全面取消,为便于广大考生快捷、准确的报考,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集体报考后,考生个人在报考期间可依据就近原则(即距离本人居住地相对最近)选择考区进行报考并参加考试。

二、请考生切勿选择社会助学机构代为报考,北京自考办没有授权任何机构和任何个人代理自考业务,并请考生保管好个人密码等相关重要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三、影视表演艺术(专科)、影视美术设计(专、本)、项目管理(本)等专业的证书课目前暂时保留集体报考方式。

四、请考生选择北京自考信息发布的官方渠道即: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北京考试报、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和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官方微信了解政策信息。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9月

关于我们| 咨询信访信箱 |网站信箱|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邮编:100083咨询电话:010-8919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