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2016-11-04

根据考委〔2012〕4号、〔2014〕4号、〔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专业人才需求现状,经研究,现决定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内容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自2017年4月考试开始执行(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不变)。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主考学校仍为北京师范大学。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关于我们| 咨询信访信箱 |网站信箱|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邮编:100083咨询电话:010-8919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