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具体工作安排

2016-05-31

2016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报考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审核(考试期:1610)。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接考”、“免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请于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地址: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以及对于只有一个接考款别的自考本科专业均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报及缴费时间:

1、申报时间:201668中午12点至15日中午12点,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补办。请考生登陆北京自考首页(http://zikao.bjeea.cn),进入考生“个人中心”后选择“2016年下半年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2、缴费时间:201668中午12点至19日中午12点。

3、申报成功的标志为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三、凡顺利完成网上申报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须正反面打印1份)。申报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四、申报成功的考生请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高校报到或参加讲座。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
   五、现场审核要求及安排
   1、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则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请正反面打印1份)并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2016617(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地址: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3、现场审核交验材料: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申报凭单”上所列为准。

4、凡当期专科毕业并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现场审核时须持有“毕业申报回执单”;其他院校毕业生在现场审核时必须出具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
     六、收费标准: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400/科次(专科毕业考核收费标准为:工商企业管理专业150/科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40/科次;护理专业520/科次;影视表演艺术专业400/科次;影视美术设计专业400/科次)。
     七、成绩发布时间: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16128发布,请考生登录个人中心查询。成绩通过者请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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