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设综合英语(三)、综合英语(四)课程为各专业英语选考课程的通知

2018-06-06

为提高考生英语听、说、读、写、译综合实践能力,根据综合英语(三)、综合英语(四)两门课程机考测试稳定性及近两年来在各专业中的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将综合英语(三)课程增设为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中与英语(一)课程并列的选考课;将综合英语(四)课程增设为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中与英语(二)课程并列的选考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专科专业中设置英语(一)课程的均可与综合英语(三)二选一进行考试。

二、凡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中设置英语(二)课程的均可与综合英语(四)二选一进行考试。综合英语(四)在各专业学位授予的要求与英语(二)一致。

三、只设置综合英语(三)或综合英语(四)的专业中,同样增设英语(一)与综合英语(三)的二选一选考方式,英语(二)与综合英语(四)的二选一选考方式。

四、专科的选考关系自2013年10月考试开始实施,本科、独立本科段的选考关系自2014年4月考试开始实施。

五、专科专业将于2013年底按照增设英语选考课程后的新计划办理毕业,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将于2014年底按照增设英语选考课程后的新计划办理毕业。

各专业增设英语选考课程后的具体计划请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的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中相应执行期进行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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