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申报12月10日起办理

发布时间:2019-12-0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孙梦莹)  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时间将于12月10日9时至13日17时进行。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
  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考生登录自考业务大厅“个人中心”后,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系统显示“毕业申请凭单”。考生要打印并认真阅读。
  考生完成网上毕业申报后,系统自动进行初审。审核结果显示在“毕业申请凭单”上。系统初审通过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初审。未通过的考生按照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除凭单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考生签字。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初审的,若无身份证信息升位、无补录成绩等情况,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中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进入复审流程。复审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在2020年1月中旬发布。考生可在申报系统中“申报状态一览”页面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申办毕业时不得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由15位升为18位后尚未在自考系统中更新的,如果属于自然升位(即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可在申报时进行升位。
  本次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适当放宽旧课程使用时限。对申报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
  申报毕业时需办理接考、免考、考籍转入等考籍业务的,考生可通过“个人中心”的“考籍业务申请”功能在线申请办理。“考籍业务申请”功能常年开放。考生可尽早申请。毕业办理期间,涉及毕业申报的考生提交的接考、免考、转入申请一般在半个工作日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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