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本月中旬二次现场审核

发布时间:2022-03-14 期号: 1616期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为方便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市司法局拟于3月中旬再次开展资格申请现场受理工作。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已选择在北京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如果未能在2月16日至28日到现场核验申请材料,可登录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平台,进入资格申请栏目,点击“修改信息”,重新预约北京现场核验申请材料的时间:3月17日至18日9时至12时、13时30分至17时。审核地点为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A区。

  考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需要现场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申请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本人学历信息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司法行政机关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交毕业证明书。

  考生在北京考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申请材料原件经审验后退回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规定,考生可查询司法部公告(第2号)。

  该负责人提醒,申请人要自觉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配合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检查。提前下载小程序北京健康宝(港澳台籍人员下载Health Kit),核查本人健康状态,每天更新健康状态。办理当天本人的健康状态须为“未见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在指定区域活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申请人如无法在上述时间到现场核验申请材料,可参加2022年应届毕业生批次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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