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资格考试11月1日起报名

发布时间:2018-10-2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获悉,2019年5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报名2018年11月1日开始。
  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其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在职在岗考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本次考试2019年5月11日起举行,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分别为1.5小时、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初级资格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本次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考试大纲。2019年5月31日前,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财政部门落实“放管服”精神,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释放了改革红利和“双创”活力,2018年报名人数大幅增加,达到了创纪录的403万人,较2017年增长116%。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1992年组织实施以来,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财税改革和广大会计人员服务,发挥着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为会计人才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7年底,累计有637万人通过考试脱颖而出,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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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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