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技能大赛获奖者可晋升职业资格

发布时间:2018-05-1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即将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开展,国家级一类大赛和二类竞赛获奖者可晋升职业资格。

  中国技能大赛组织开展国家级一类大赛8项,包括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第十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六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六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第十四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依托行业部门、中央企业组织开展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广播影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林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气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国家级二类竞赛51项。

  国家级一类大赛中,各职业(工种)决赛获前5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各职业(工种)决赛获第6至20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国家级二类竞赛中,各职业(工种)决赛获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各职业(工种)决赛获第4至15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根据《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各项目选拔出的集训选手,由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秘书处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现有职业资格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由相关职业资格认定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对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荣誉证书。对具有职工身份的优秀选手,将根据项目特点和比赛实际,按照国家级一类大赛相关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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