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资格证书本月启用

发布时间:2018-05-14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蔡文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从5月起正式启用2018年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职业(工种)及等级”项调整为“职业资格”项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资格名称;增加“职业方向”项,用于填写相应职业技能标准中确定的工种或模块名称(或填写“— —”,不能空项)。证书编码、验印等,按照人社部原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指出,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或因境外就业申请换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发或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

  《通知》明确,2015年版证书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此前按规定核发的证书继续有效。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该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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