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从业人员评价制度将纳入北京市职业资格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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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刘蕴)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市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纳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
北京地区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符合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事宜另行通知。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中国广告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指定的北京广告协会申请登记。
(2011.3.2)(629期)
北京地区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符合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事宜另行通知。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制,中国广告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指定的北京广告协会申请登记。
(2011.3.2)(6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