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战司考 商经法复习关注新法条

发布时间:2010-06-21 期号:

民商经济法学院  魏敬淼


  今年司法考试大纲中的商法、经济法部分基本保持稳定,只是增加了新的法条,这对于在大纲出版前就已着手复习的考生比较有利。为便于考生进行复习,下面就2010年商法、经济法大纲分别进行解析。
  商法内容涉及九章、12个部门法,与2009年相比没有变化。考生可以按照常规考点、重点进行复习。经济法的内容涉及七章,与2009年相比章目上没有变化,但在第六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中增加了一节,即“第二节城乡规划法”,这是经济法部分在结构上发生的仅有的变化。经济法考生必读法规共22个,新增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劳动争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考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应用性较强的一部法律,也是重要考核点。《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大纲中对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考生要对该法的基本内容(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所了解。
  对经济法复习的基本要求,在第六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中增加了“了解城乡规划的基本流程”、“理解政府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职能”两点。
  经济法考查的知识点有以下两处修改:(1)将《食品安全法》中的法律责任项下“政府责任”改为“行政责任”。修改之前的“政府责任”针对的对象只是“政府”,改为“行政责任”之后,涵盖的范围大大扩大,不仅包含之前的“政府责任”,还包含了食品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的行政责任。(2)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房地产开发制度”项下的“建设规划管理”删除,在“城乡规划法”一节增列“城乡规划和规划区、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第一次考查,并且只考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但由于可考之处很多,因此大纲变化对考试影响不大;《城乡规划法》已连续两年考查,大纲的变化主要在理顺体系,但在基本要求上增加了两点,因此对《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考生还是要做到了解。
  商法和经济法的知识点以繁杂、散乱著称,考生复习的方法应是复习法条和多做习题,尤其是新增法条。相信考生经过努力,能够在2010年实现法律职业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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