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二级综评 论文要交两篇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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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徐 凡) 记者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悉,参加5月和11月全国统考心理咨询师二级鉴定的考生综合评审答辩日期为5月23日、6月19日—20日、11月21日、12月18日—19日。考生要提交两篇报告。
据悉,对应答辩日期的论文上传截止时间分别是4月30日、5月9日、10月28日、11月7日。参加心理咨询师二级鉴定考生的论文需严格按照有关“全国心理咨询师职业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和综合评审办法”的要求撰写。考生要提交1份案例报告,1份个人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具体题目可自行拟定。文章不少于3000字,一律用A4纸打印。考生要围绕文章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或个人分析,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实际工作,得出相关结论,并将这一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文章中,形成完整的文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