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下发通知 五项措施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工

发布时间:2010-10-2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在五方面就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继续推进录用考试管理制度建设。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录用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当前要重点建立健全四项制度:考试信息管理制度、试卷管理制度、考试实施管理制度、阅卷管理制度。
  积极优化录用考试工作环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发布录用考试信息。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引导考生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的各项规定,创造良好的考试氛围。严肃考风考纪,对录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认定和处理。建立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信息库,实行全国联网,坚决杜绝考试作弊人员混入公务员队伍。
  努力提高录用考试工作保障水平。录用考试装备专用的命题设备、保密工具、反作弊工具及交通工具,要确保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到位。要明确录用考试工作管理责任,加强录用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要开发研制科技含量高、普及性强的安全防范技术,为录用考试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不断加大录用考试工作监督力度。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公安、保密等部门加强对录用考试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录用考试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保密措施是否完善,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查处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中失密泄密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录用考试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根据要求,提供考试场所及相关考试资源,并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监考人员;公安部门要做好维护考场和考点周边秩序工作,开展网络监控,打击各种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协助查验考生身份;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做好考试期间考试周边无线电信号的监测,配合教育、公安部门共同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的行为;卫生部门要做好考试期间传染病防控和患病考生医疗救治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涉及录用考试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隐蔽性的有组织作弊和串通作弊行为要重点打击。有关录用考试的培训辅导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各类招摇撞骗、误导考生、骗取钱财的非法培训机构要坚决取缔。非法录用考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要查缴。各种以网络、办班、出售考试资料、资讯等方式公开录用考试试题的不法行为将受严打。
  据悉,2010年招录考试工作中,409名违纪违规考生被处理,较上一年减少了607人,其中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人员减少了543人。2006年至2009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发现了1605例违纪违规行为。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