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公布

发布时间:2023-12-11 期号: 1742期

北京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公布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宋 迪)  北京市教委近日公布《北京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八年级学生起适用。

此次实施方案对标新一轮中考改革方案,对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

据了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随教随考随清,地理、生物学和信息科技考试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历史、化学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仍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此次的考试时间安排是以现行课程方案为基础,与学校实际的教育教学安排保持一致,确保学校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学习节奏不受影响。

实施方案中也规定了考查科目等级成绩的确定方式。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等级成绩分为A、B、C、D四等,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每门科目成绩达到原始分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原始分满分的85%以下至满分的70%(含)为B等,原始分满分的70%以下至满分的60%(含)为C等,原始分满分的60%以下为D等。等级成绩的确定标准与现行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划分标准保持一致,也与学校日常教学中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评价标准一致。这样的设计既能保持政策的延续,也尊重了学校教学评价中的实际情况。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监测初中教学质量、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手段。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所有科目合格方可毕业,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体育与健康6门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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