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评选向乡村学校倾斜

发布时间:2018-01-15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本市日前出台《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将逐步提高乡村教师高级职务的比例,同时评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将向乡村教师倾斜。

  按要求,乡村小学副高职称比例不低于10%,高、中级职称合计不低于75%;乡村中学副高职称比例不低于30%,高、中级职称合计不低于80%。相关区不得挤占乡村学校职称指标。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评审程序,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对外语(外语教师除外)、计算机成绩和论文等做刚性要求,更加强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

  评选北京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将向乡村教师倾斜。2017年评选出的特级教师中,农村专项教师20名。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中,要求10个远郊区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推荐乡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向乡村教师倾斜。2017年评选的“北京市人民教师奖”获得者9名,其中乡村教师1名;“北京市人民教师提名奖”获得者10名,其中乡村教师4名;另有22名乡村教师荣获“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奖。

  本市还印发《北京市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和补充办法,建立市级财政对乡村教师岗位实施生活补助政策,根据所有乡村和山区镇区中小学校距离北京城市中心的直线距离,将所有乡村和山区镇区学校划分为五大类,制定差别化的乡村和山区镇区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每月补助最低1400元,最高4000元。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提前完成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截至2017年11月6日,全市12个区全部落实市级财政保障的383所学校、17489名乡村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各相关区政府还积极研究制定区级财政支持的平原地区的镇区中小学校和乡村及镇区的幼儿园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共参照解决了388所乡村学校、16169名乡村教师的岗位生活补助,切实提高了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还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目前,已向从教30年的乡村教师证书发放证书5103本。明年拟向乡村教师从教20年人员发放证书10643本。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