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学校需填第一志愿 学校不得强制报考

发布时间:2012-05-21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9.6万中考生明起开始网上填报志愿。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填报中招志愿时,报考5类学校和专业要将其填为第一志愿。

  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学生要将直升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且不能填报其他志愿学校。经测试合格的文艺、体育、科技特长生报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文艺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时,要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报考招收“名额分配”、“特色班”、“子弟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要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名额分配”或特殊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二中、清华附中、二十七中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要将上述学校的外交部子女班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第一专业填报(二十七中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五十五中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要将该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第一专业填报。

  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宏志班、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延庆县延庆二中宏志班的考生,要将上述学校宏志班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第一专业填报。如要报考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要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考生只有进行资格认定后,方可报考。

  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说,往年有的学校强制要求考生将本校填报在第一志愿,部分考生家长认为如果不按学校要求填报志愿,将不会被录取,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除了上述几类要求填为第一志愿的学校(专业)外,考生只要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合理填报志愿即可,不存在不报第一志愿就不录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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