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结果可疑能复检

发布时间:2007-03-28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中考生拿到体检结果通知书后,要详细阅读全部内容。如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认为与自己身体实际情况不符,可提出复检要求,这是记者从北京市体检中心了解到的。
  考生如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首先可在规定时间内去所在区县保健所复检,要持学校介绍信及本人学生证,在介绍信中注明体检不符之处及复检项目。如果原体检保健所体检已结束,无法复检,考生也不要着急,可持原体检保健所的介绍信及本人学生证,到市体检中心复检。
  考生如错过统一组织体检时间,要及时向班主任或校医提出补检要求,由校医或班主任与本区县保健所联系,约定补检时间。如本区县保健所体检已结束,无法补检,考生可持学校介绍信和本人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北京市体检中心补检。
  今年市体检中心的补检、复检时间安排在3月5日—4月25日的每周四下午1:30—3:00,最后一次统检时间为4月26日下午1:30—3:00。各区县的补检、复检时间由保健所自定,每个区县还会特意安排一天时间为在外地就读的北京考生和往届生体检。有需求的考生要留意这一时间,不要错过。
  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给学生体检时,可能会遇到不易确定的疾病,或需进一步指导考生选报专业以及涉及招生体检标准有关政策等疑难问题。为了对考生负责,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保健所会将考生及时转到北京市体检中心会诊。考生会诊时,要带上由区县保健所开具的“会诊介绍信”和本人学生证。若没有学生证或证件丢失,可将本人近期照片贴在学校介绍信上,由学校加盖校章,以证实该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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