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为初高中毕业年级 安排心理减压

发布时间:2024-01-24 期号: 1755期

本市为初高中毕业年级

安排心理减压

本报讯(记者  宋 迪)  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每两周1课时,毕业年级针对性安排考前心理辅导、心理减压等教育内容……日前,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通知要求,学校要将心理健康工作贯穿到课堂教学、课业辅导、学生管理、师生交往等各环节。其中明确,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小学阶段四年级及以上、初高中非毕业年级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每两周1课时,初高中毕业年级应针对性安排考前心理辅导、心理减压等教育内容。此外,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生规模500人以上的学校,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要适当增加专(兼)职心理教师配备,确保每个校区至少有1名心理教师;中小学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面向全体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并建立学生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依据行动计划,各区要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面谈辅导等方式,在课后、双休日和节假日面向全区中小学生提供即时心理辅导,提供24小时留言平台,及时解答学生心理困惑;各校要有效发挥心理辅导室功能,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等制度,为接受心理辅导的学生建立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区教委将定期组织中小学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四年级及以上)、初中、高中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电子档案,做好全过程跟踪监测。

为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各区中小学可通过丰富的体育活动调节、维持学生心理平衡和稳定状态,保障其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课间十分钟走出室外活动,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借助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艺术教育影响和熏陶学生,每年定期组织学生参与市、区、校级艺术实践活动(展演),探索艺术实践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活动相结合,缓解学生消极情绪;给予劳动教育更多时间和空间,使每名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为其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适应能力提供支撑;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要加强家校社协同,建立家校常态化沟通机制,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原则上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协同家长共同防范学生心理问题,并积极争取专业机构协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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