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职称评定与支教经历挂钩 ●完善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改革

发布时间:2018-09-18 期号:
  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市继续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聘”,深入推进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一般学校流动。
  意见明确提出,全市将实行教师学区(教育集团等)内走教制度,并给予相应补贴。持续实施乡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学科教师计划。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支持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
 
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在教师培养方面,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体系。改革师范专业的招生方式,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师范专业。
  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推动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建立高等学校与政府、中小学和幼儿园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训练,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制度。
 
高级教师可延迟退休
  逐步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制定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引进高层次人才。
  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完善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编内非京籍教师履约任教服务期制度,教学岗位专任高级教师可按规定延迟退休。完善符合中小学、幼儿园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推进教师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进一步提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拓宽教师发展通道。
 
职称评定与支教经历挂钩
  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现职称与岗位聘用衔接。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一般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和方式,建立符合各级各类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中小学教师。
 
完善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和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优化绩效工资结构,突出岗位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结构中的权重,有效体现教师所聘岗位、承担责任、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骨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鼓励支持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综合改革。
(北京考试报记者  安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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