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下发通知 特困生报到可申补交通费

发布时间:2012-08-22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2012年高校新生正在陆续入学,北京市教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属高校采取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入学交通费有困难的特困生,学校为其提供全额或部分补助。

  往年曾出现过部分家庭经济特困生因筹不齐路费无法按时报到的情况,市教委特别要求,各市属高校要尽早开展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的排查、认定,为入学交通费有困难的新生提供全额或部分补助,帮助其按时到校报到。高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要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做到人手一册。学校可从专项资助经费中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一次性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用。

  针对因“7·21”特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市教委要求,无论是在京外高校就读的学生,还是今年被京外高校录取的新生家庭,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只要持有村(居委会)和乡镇出具的证明,所在区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就要给予积极办理。

  学校要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区域,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入学;要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消除自卑心理,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从即日起到9月15日,市教委将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83551285,接受社会对高校入学资助政策的咨询和投诉。

  市教委要求,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要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同时,还要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和社会实践等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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