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高职)批次正在录取

发布时间:2012-08-01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本市专科批次录取工作已于7月30日启动。考生要及时关注录取结果。

  根据工作进程安排,7月30日至8月2日为高职单招录取,7月31日至8月1日为专科提前批次录取,8月2日至7日为专科普通批次录取。

  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高职专业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制”,即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可以按考生志愿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专科普通批和专科提前批中非艺术类高职专业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招生学校确定具体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录取考生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招生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要求,由学校确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招生学校不得退掉第一志愿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的各项政策和要求,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等规定,在录取现场专门设立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并进行实时监督。

  专科普通批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所志愿学校,每所志愿学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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