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指标评估校际间均衡

发布时间:2012-05-2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郝 娜) 教育部日前公布《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我国将用8项指标分别计算县域内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和校际间均衡状况。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的目标。为实现科学评估,此次公布的暂行办法是教育部基于近年来建立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拟订的。

  根据暂行办法,我国将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校际间均衡状况。

  教育部督导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对县域内校际间评估,还将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内容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的17项指标。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