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首发考生卡

发布时间:2007-03-1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的中考生将首次拿到一张“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卡”。

妥善保管考生卡
  5月8日至10日,各区县中招办将为本区县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打印“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卡”,并下发到考生手中。考生在参加统一招生加试、提前招生报名及补录报名时要向招生学校提供自己的考生卡。
  据了解,考生卡只下发给那些具有中考报考资格的学生,发挥了“学生证”的作用。考生在参加统招加试、提招报名和补录报名时,向所报考学校出示考生卡,学校才会允许考生参加加试、报名。

择校纳入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纳入招生计划统一管理。录取时,该类考生同样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考虑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如被“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考生要按规定缴费报到,不能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
  今年,择校志愿仍统一纳入中考志愿填报,招办将根据择校生志愿按照分数高低由计算机统一录取。同时,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仍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退档正式书面申请

  按市中招办规定,今年已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要按规定时间报到,确实因各种原因不能报到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报到理由。考生已被某校录取后,如想退档,也要由本人向录取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写明退档的正当理由,经家长签字,学校同意后,可由招生学校办理退档事宜。没有递交申请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办理退档手续。招生学校不能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且未办理退档手续的学生,不得让学生先上课后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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