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划线院校月底起复试

发布时间:2007-03-07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陈霄飞)  考研成绩将于本月中旬公布,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北大、清华等34所自主划线的招生院校将于3月底或4月初进行复试。
  教育部规定,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复试考查,其中笔试的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与初试科目雷同。如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在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复试加试时,不再考核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等初试科目,取而代之的是数据结构与C语言程序设计这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政治经济学的复试加试不再考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而是考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
  据了解,各招生院校将根据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复试分数线的人数确定详细的复试程序,并组织相关专业老师命制加试试卷。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属于同等学力考生。
  据悉,招生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包含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前者侧重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了解情况、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能力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后者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及心理健康状况。

34所自主划线的招生单位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山东大学
复旦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
同济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东北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武汉大学   兰州大学
中山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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