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研招初试1月举行 违规作弊处罚加重

发布时间:2012-08-29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刘 婧)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13年研招简章日前公布。同今年相比,违规处理单独列为一项、明确说明“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等变化充分体现了对考试安全更加重视。

  据了解,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29日(每天9时至22时)。网上报名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时至22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7日。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试时间为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7时。

  据悉,往年规定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而2013年研招简章明确规定了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要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参加初试时,考生要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在2013年研招简章中,“违规处理”被单独列为一项,以强调其重要性。简章中指出: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要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往年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而2013年研招简章上明确说明“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此外,2013年研招简章还对新生报到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首次明确指出:“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有关专家特别提醒,考生要严格按照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相关事宜,未办理或遗失二代身份证的考生要及时到派出所办理,以免耽误现场确认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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