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3日起举办

发布时间:2013-11-1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2013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将于本月23日至29日举办。

  本次招聘周重点为201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公共服务。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见习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可以参与。

  服务周期间,各地人社部门及其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集和整理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以网络招聘会形式发布,同时,开展“网络面对面”网上咨询活动。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论坛、简历制作评比、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活动;组织“万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活动”;每个省(自治区区、直辖市)都要组织350名左右的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开展招聘、宣讲、就业指导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地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至少举办一次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对参加现场招聘会的高校毕业生一律免收门票费。

  各地人社部门要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简化办理流程,尽快帮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收费减免等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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